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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介绍贿赂罪

    (发布日期:2013-02-27 14:1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释义】本条是关于介绍贿赂罪及其处罚以及对介绍贿赂人如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是关于介绍贿赂罪及其刑罚的规定。介绍贿赂罪是指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促使贿赂得以实现的行为。首先,行为人主观上应当具有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故意。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介绍贿赂的故意,即不知道请托人有给付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意图,而从中帮忙联系的,即使请托人事实上暗中给予了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该介绍人也不构成介绍贿赂罪。其次,行为人在客观上具有介绍行贿人与受贿人沟通关系,促使行贿实现的行为。根据本款规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条第二款是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犯罪行为,实际上是检举、揭发了行贿、受贿双方的犯罪行为,对于司法机关收集证据,查明贿赂犯罪事实,惩处贿赂犯罪将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款规定,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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